5月27日,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,《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》完成全面修订,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。此举标志着成都这座现代化都市,在应对日益增长的宠物管理需求、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。
管理新规:从“一刀切”到科学分区
伴随城镇宠物犬数量的快速增长,城市公共空间的管理压力与日俱增。原有的条例框架已难以适应新的社会现实。本次修订的核心之一,在于引入科学分区的管理理念。条例将全市行政区域明确划分为“限养区”与“非限养区”。其中,中心城区及部分由区(市)县政府划定的重点区域被列为限养区,在此区域内严格推行“一户一犬”制度,并对危险犬只品种实施禁养。这一调整,旨在从源头上平衡市民养犬需求与公共安全、社区安宁之间的关系。
标准明晰:危险犬只界定与人性化过渡
为确保规定清晰可执行,条例授权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公安机关,负责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危险犬只的具体名录与标准。据悉,当前名录涵盖了罗威纳犬、杜宾犬等35种犬只,以及肩高超过65厘米的大型犬。值得注意的是,条例体现了管理的人性化考量:在新规生效前已依法登记的禁养犬只,允许继续饲养至其自然死亡。同时,养犬登记流程得到简化优化,全面取消了管理服务费,养犬人在犬只免疫后十日内即可免费办理登记并领取证明,这有效降低了合规养犬的门槛。
行为规范:为文明养犬划定清晰红线
条例的另一大亮点,是对养犬人的日常行为进行了细致而明确的规定,为文明养犬提供了具体指引。在外出遛犬时,养犬人必须为犬只佩戴标识牌,使用长度不超过两米的牵引绳,尤其在人群密集处需收紧牵引,主动避让老弱妇孺等特殊群体,并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。在日常饲养层面,严禁任何形式的虐待或遗弃行为。这些细致入微的条款,旨在将“养犬是个人权利,文明是必须履行的公共责任”这一理念落到实处。
共治共享:构建多方协同治理新格局
破解养犬管理难题,单一依靠政府行政力量远远不够。新条例创新性地构建了“政府监管、基层自治、社会监督、养犬人负责”的多元共治体系。物业服务企业被赋予摸排、劝阻、上报的职责;村(居)委会、业委会可通过公约等形式,协商区域内遛犬的具体规范;同时,鼓励公众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监督举报。这种全社会协同发力的模式,有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,推动社区和谐。
人文温度:在严格管理中注入城市关怀
条例在强化管理刚性的同时,也处处彰显着城市的人文关怀与精细化服务理念。例如,残疾人携带的导盲犬、辅助犬等服务犬,依法享有通行便利,不受限养数量及禁入场所规定的限制。对于商场、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,条例改变了以往“一律禁入”的思路,允许经营管理者在设置清晰提示并配备相应清洁设施的前提下,自主决定是否允许犬只进入。这种从“禁”到“导”的转变,正是城市治理水平提升的生动体现。
此次《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的系统性修订,不仅是对过往十余年管理经验的总结与升华,更是对未来城市“人宠和谐共处”图景的前瞻性规划。它通过制度设计,既明确了管理底线,也预留了包容空间,为超大城市探索精细化、人性化的社会治理提供了“成都样本”。随着八月新规的落地施行,一幅更具秩序、更富温情的都市生活画卷正徐徐展开。